最新消息:南昌市启动住房“以旧换新”
发布时间:2024-07-31 21:03:21来源:
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南昌市财政局、南昌市税务局、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近日印发《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“以旧换新”工作的通知》。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且在新房备案时间的前后12个月内完成旧房出售(不含继承、赠与、离婚析产)的居民,在新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后,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2%给予补贴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加“以旧换新”活动,提供“以旧换新”专用房源和具体的价格优惠。
文章转载自:互联网,非本站原创
免责声明: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