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,本文将对宁波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进行详细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呈现,便于查阅和理解。
一、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总结
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主要依据《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及相关实施细则,适用于在宁波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。根据不同的提取用途,提取条件也有所不同。以下是常见的几种提取类型及其对应的条件说明:
1. 购买自住住房
职工在宁波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(包括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、限价房等),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还贷。
2.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
已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,可按月或按年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,需提供贷款合同及还款记录。
3. 租房提取
在宁波市无自有住房且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,可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,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。
4. 退休、离职或出国定居
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出国(境)定居的,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余额。
5. 重大疾病或家庭困难
因重大疾病、家庭突发困难等情况,经相关部门认定后,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或生活补助。
6. 其他特殊情况
如遇到拆迁安置、自然灾害损失等情况,经审核后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。
二、宁波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表
| 提取类型 | 提取条件 | 是否需要材料 | 备注 |
| 购买自住住房 | 在宁波市内购买自住住房,且为首次购房或符合限购政策 | 房产证、购房合同 | 需提供购房发票或付款凭证 |
|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| 已办理住房贷款,且贷款未结清 | 贷款合同、还款记录 | 可按月或按年提取 |
| 租房提取 | 无自有住房,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| 租赁合同、租金发票 | 每月提取额度有限制 |
| 退休/离职/出国定居 |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出国(境)定居 | 身份证、离职证明 | 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|
| 重大疾病或困难 | 经医院或民政部门认定为重大疾病或家庭困难 | 医疗证明、困难证明 | 需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|
| 其他特殊情况 | 因拆迁、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 | 相关证明材料 | 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|
三、注意事项
- 所有提取申请均需通过“宁波住房公积金”官网或“浙里办”APP提交。
-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账户余额及实际支出金额。
- 不同提取类型所需材料略有不同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。
如您对具体提取流程或材料有疑问,可拨打宁波公积金服务热线:12329,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和操作指导。


